義務工作的概念
義務工作是指任何人志願貢獻個人時間及精神,在不為任何物質報酬的情況下而提供的服務。
義工的責任
( a ) 承諾遵守本計劃的服務守則, 履行其義務, 提供優良的義工服務。
( b) 與組內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保持緊密聯絡。
( c) 協助本計劃的進行, 及有關於本計劃的策劃、組織與其他事項。
( d) 選擇服務時, 首先認真衡量自己的時間、能力、興趣及條件是否符合服務的要求。
( e) 設法完成服務組所分配的工作及與所有組員合作, 發揮團隊合作精神。
( f ) 如若發覺或預見將難以完成所分配的工作, 應主動及盡早向組長及合作的組員清楚交代並尋求協助。在工作上有疑難或特別的需要, 應主動提出, 徵求組長、其他義工或本計劃職員的意見或協助。
( g) 於服務完成後, 義工需參與服務檢討及分享, 並完成填寫「服務檢討問卷」交回組長
服務前準備
( a) 義工須積極協助及參與策劃服務, 了解服務詳情, 如遇到不清楚的地方,應主動提出。請珍惜與別人合作的機會, 尊重別人, 友善相處, 認真溝通。
( b) 義工須檢查義工證(本局之香港義工團會員證)是否有效:必須持有有效義工證,方可參與服務。
( c) 請穿著指定、合適和整齊的服飾參加服務和探訪活動。如有需要, 可攜帶雨具、帽子、藥物、適量食物及飲料, 以備不時之需。
( d) 義工須按指定時間及地點準時集合; 如有流動電話, 請確保於當日保持開啟, 以方便聯絡。
( e) 由於希望學校服務主要於香港境外進行, 請參加者特別注意:
注意個人衛生。
注意安全及應變, 火警時的逃生出口及路線等。
應避免?帶大量金錢或名貴首飾, 並妥善保管貴重財物。
( f) 服務完成後, 義工須憑有效單據向組長申請取回該次的物資費用。
( g ) 服務完成後, 須將有關資料、圖片及有用物資交回本局, 以便貯存再用。
要抱持的態度:
常懷尊重與關心, 莫以施捨對別人。
人人平等別恃強 , 友善笑容不可少。
用心教學和示範, 帶領遊戲要認真。